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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建通-业主评价说明


第一条【宗旨原则】为确保评价内容能为消费者装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反映施工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业主和商家通过宅建通评价工具发布评价的,其评价应当与交易的内容或服务具有关联性,且合法、客观、真实,双方不得利用宅建通评价工具侵害相关方合法权益。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使用宅建通评价工具的宅建通平台网站上的所有商家和业主。


第三条【评价组成】评价包含了口碑星级、300字以内的评价语9张以内的图片、评价时间以及评价阶段等


第四条 【评价节点】宅建通平台签约业主评价的节点包括7个阶段,分别是准备工作、水电改造、泥瓦工阶段、木工阶段、油漆阶段、安装阶段、竣工阶段。未与宅建通平台签订装修保服务的业主在施工完成后可对施工过程进行整体评价每次评价后,可在60日内追评一次。


第五条 【评价解释】商家可在业主作出评论内容或追评内容之起的30内作出解释。


【默认评价原则】

在装修各阶段,业主应在签约成功或款项支付成功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阶段评价,如业主未完成的,则默认该阶段各项均为5星好评。


第七条 【装修公司口碑星级计算标准

在每个评价阶段,根据业主的评价,将直接影响装修公司的口碑星级,影响因素包含评价的真实性、时效性、内容完整性等。


第八条 【追加评价】业主追评可修改首评的星级,为避免出现恶意评价,暂不支持将星级由高改低


第九条 【调整评价】业主可在首评之日起180日内调整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评价展示等。


条 【评价展示】业主评价后,商家在商家后台的评价管理中可立刻查看评价内容,装企回复后,业主可立刻在宅建通手机版页面中查看;业主的评价内容需由宅建通工作人员审核通过之后,方可在宅建通官网展示。


第十条 【评价处理】为了确保评价体系的公正性、客观性和真实性,宅建通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对违法违规侵权评价、恶意评价、不当评价、异常评价等破坏评价体系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包括但不限于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等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 【违法违规侵权评价】宅建通有权处理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政治敏感、色情、暴恐、反政府言论、破坏社会稳定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人格权骗取他人财物、虚假交易等内容的评价


第十三条【恶意评价】业主以谋取额外财物或其它不当利益为目的给予商户差评中评、负面评论业主与商户存在其他特殊利益关系而给予商户差评中评、或同行之间的恶意评价,构成恶意点评。宅建通有权自主判别恶意点评,并对其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不当评价】评价内容中包含污言秽语、涉及他人隐私信息、广告信息、灌水刷分、与商品或服务无关等无实际意义信息、低俗及其他有违公序良俗、有违社会道德规范的信息,构成不当点评。宅建通有权自主判别不当点评,并对其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评价人处理】针对前述违规行为,除对产生的评价做相应处理外宅建通将视情形对违规评价人采取身份验证、屏蔽评论内容、删除评价、限制评价等处理措施。


第十六条 【异常评价】宅建通对排查到的异常评价作不计分、屏蔽、删除等处理。


第十七条【限制点评】业主应及时对商家的服务作出评价,为保证评价的时效性及公正性,如业主在竣工款项支付之日起30日内未评价或该项目产生纠纷的,将关闭评价通道。


第十条 【精选评价规则】精选评价需满足的条件包含但不限于:

① 评价内容要达到100字及以上

② 评价需要有图片,至少3张

③ 评价内容有侧重点,例如对商户的设计、服务、材料、施工等方面进行评价。


第十条 【评价排序规则】评价的排序是通过多个维度来计算的,涉及到业主评价文字的字数、评价图片的数量、评价的时间。


二十条 【生效时间】本规自2021年11日首次生效。


第二十 【规则使用】宅建通业主的评价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